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8月19日,我局接受了冠城大通广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19日-2020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591-83599251
传 真:0591-83139549
通讯地址: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区政府大院纪委大楼二楼
邮 编:350007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冠城大通广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泉州市源顺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