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实验室用环境标准物质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总价不超过3万元。(合同包1)
2.实验室化学药品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2,总价不超过1.3万元。(合同包2)
3.水质、气体应急快速检测管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3,总价不超过2.2万元。(合同包3)
4.实验室实验用品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总价不超过1.5万元。(合同包4)
5.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出。
6.由于部分药品试剂有效期较短,中标方应根据客户需求分批供货。
7.报价人所提供的耗材、化学试剂等必须是制造厂家近期生产的未开箱原包装产品。
二、资质条件
1. 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包1~包4均需求)
2.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2需求)
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2需求)
4.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包1~包4均需要提供)
2. 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包1~包4均需要提供)
3.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包2需要提供)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包2需要提供)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项目报价单:报价清单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厂家、规格、等级或纯度、单价及总价等信息 。
四、开标时间、地点、采购方式
1.报价单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12:00(北京时间)。
2.请报价单位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6:00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6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报价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3.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日16:00。
4. 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5.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五、验收要求: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耗材、化学试剂等所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付款方式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注:报名结束后,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所提交的方案最终是否被选用,提交单位可以电话咨询本单位。
七、报名地点:
福州仓山环境监测站(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盛花园18号楼6层)。
联系人:林锦芳 联系电话:13705958682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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