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13-3000-2023-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商贸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标 题: 关于转发《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商贸流通升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商务文〔2023〕209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商贸流通升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3〕74号)的文件精神,现请你们街抓好项目资金申报的工作,申报项目如下:
1.支持商圈、步行街智慧化改造
2.支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3.支持老字号品牌培育
4.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支持首店经济
申报企业通过“福州市商务局政企互动平台”提交申报材料PDF文稿,市商务局将于2023年11月15日前预审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线上驳回并说明需补充完善内容。同时申报企业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向仓山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商贸流通升级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流通〔2023〕74号)
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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