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12-1200-2023-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上渡街道
- 成文日期: 2023-03-31
- 标 题: 上渡街道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仓上办〔2023〕29号
- 发布日期: 2023-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为消除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行动,根据《全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以安办分管领导许伟任组长,安办负责人陈明祥任副组长、各口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并负责资料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规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楼道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章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存在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安办负责,平安办、党政办、市容办、城管办、民政办等部门配合实施。
五、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各社区、各部门进行宣传专项整治任务,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做到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二)检查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
各社区及街道物业办要督促、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全面进行排查摸底,对摸排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建立档案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物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是,冬、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居民亡人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居民室内动火用电增多,火灾风险和危害加大,全街各社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小区消防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二是,制定并落实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积极进行整改。组织开展物业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畅通;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三是,各社区要联合物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个住宅小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警示牌、消防公益广告、消防橱窗等消防知识宣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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