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停止仓前竹园违规修缮施工的函
日期:2020-12-18 15:20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文体旅局
福建警察学院:
仓前竹园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公园社区竹园里,建于20世纪30年代末。坐北向南,占地面积552平方米,西式三层砖木结构楼房。楼四周有空地,外围以砖墙,大门开于东北隅。清末海军总司令萨镇冰新中国成立前曾在此处住过。
近日,我局接到群众反映仓前竹园正在施工改造。11月11日下午,我局会同市文物局、烟台山管委会、仓前街道至现场查看,发现贵院未经审批擅自对竹园进行施工改造,已将二三层部分窗户拆除,且将拆卸构件随意堆放,造成窗户构件及部分墙体损坏。该施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或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请贵院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尽快做好整改工作,委托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竹园的保护修缮方案,并在保护修缮方案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委托有文物修缮施工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
附件: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