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财政贴息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一定奖补。
概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基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公共服务机构或其委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创业就业。
申请对象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众。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 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享受待遇
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期限不超过3年。
财政按照实际利率的50%予以贴息。
申请说明
1.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需要先工商注册所在地经办银行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2.经办银行审核贷款资格;
3.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贷款贴息资格;
4.同级人社部门官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5.经办银行按相关程序办理贷款发放。
申请材料
①《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相关部门(机构)核发的证件或能够证明借款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④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2.线下申请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路102号美墩苑3号楼512办公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咨询电话:仓山区人社局人才窗口0591-83570796。
相关政策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21号)
常见问题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 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