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等规定,经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福建奋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讫(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 序号 | 许可文件编号/备案编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程名称及规模 |
工程地址 |
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备案时间 |
| 1 | 3501042103290103-JX-001
FJYSBA-0591-CS-2025-00007 |
福建奋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350000764056186K | 福建奋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建筑面积169909.74平方米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42号 | 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06月13日 | 合格 | 2025年9月17日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