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5〕14号),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2025年3月17日已批复的《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进行修编,形成《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修编)》、《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北片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修编)》。该成果于2025年9月22日已通过专家评审,主要修编内容如下:
一、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要求,将湖际“福字壁”郑氏民居、湖际新忻轩、湖际民国大宅等23处列入“四普新发现文物”,予以原址保护;
二、“安平村上村6号”经评估定级为推荐传统风貌建筑,予以迁移保护;
三、“安平村上村33号东侧建筑”经评估定级为一般建筑,不纳入保护名录。
现就修编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办公楼仓山区城乡建设局913室;邮政编码:350007;联系电话:0591-83139778;邮箱:cslsjzzx@163.com)
附件:仓山区南湖片区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修
编公示稿)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