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12.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77.91万元,下降73.15%。主要是区本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2.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45万元,下降91.50%,主要是我区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及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5.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4.84万元,下降96.31%,主要是严格按照“先审核、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数204.3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5.62万元,下降67.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数72.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7.91万元,下降63.96%,主要是我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公车改革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数132.2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7.71万元,下降68.50%,主要是我区依托公务车辆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留存的车辆进行科学化管理,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持续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推动基层公车平台运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控制运行费用。
附件:2024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表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