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加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申请,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现将区人社局的对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稳定就业的用工单位补助项目纳入仓山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总投资规模预计60万元(具体资金以省、市下达的资金为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材料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址:仓山区麦园路52号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 83135027
附件:仓山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项目明细表
仓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