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制订《仓山区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要求全区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张贴《公示牌》并每月通过“闽政通”系统进行月巡检,要求每月25日完成巡检任务。
开展房屋巡检: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共计3107栋,人员密集场所共计803栋、大跨度房屋共计5栋,以上三类房屋已全部挂牌,挂牌率100%。2026年2月人员密集场所、大跨度房屋和经营性自建房巡检率均达100%。
健全房屋安全信息:仓山区房屋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各镇街在省房屋信息系统开展公共建筑专项排查,将所有公共建筑房屋通过安全使用责任人自查后录入省房屋系统模块,经省房屋安全信息系统统计,我区公共建筑房屋共2148栋,目前已排查和录入2131栋,排查率99.2%。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