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2026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
| 序号 | 普法责任 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 仓山区教育局 | 系统内普法 |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机关干部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线上线下课堂、福州教育网、手机报、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官方微博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开展 | 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主题班队会,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 | 1.机关大会2.贯穿于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和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点宣传活动开展3.结合招生、开学等工作节点开展 | |
| 社会面普法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培训学生,家长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法治教育阵地建设 | 招生宣传、举办专题讲座、LED屏滚动宣传等 | 1.结合培训机构招生、日常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2.结合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节点开展3.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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