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榕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转运1500吨废机油、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传 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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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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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榕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转运1500吨废机油、废矿物油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天水路10号福州海霖机电有限公司西南侧3号厂房 |
福州市榕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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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仅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福州海霖机电有限公司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从事危废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废气主要来自于装卸、次生危废和储罐贮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废气经吸风管负压捕集后引至厂房西侧,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依托本项目的次生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要求;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