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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5月14日)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5-05-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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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4日-20255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红山中学南侧,福峡路东侧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拟选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红山中学南侧,福峡路东侧,占地面积20901.5m2,设置300张床位。

一、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种类为:①门诊废水、②病房废水、③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项目废水采取分流处理,最终统一依托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拟建不小于380t/d)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收集率按90%计)。同时,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该工艺除臭效率按60%计,配套风机风量为2000m3/h,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进行控制;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对于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和生活区。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本项目依托院区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过分类包装、消毒、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妥善收集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暂存至生活垃圾贮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