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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8月18日)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5-08-1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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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900吨吸塑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18日-20258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900吨吸塑膜生产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镜浦路9号2号楼

福州洋桥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洋桥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制造,拟租赁仓山区建新镇镜浦路9号2号楼(租赁建筑面积350m2),建设年产900吨吸塑膜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使用再生塑料,不涉及电镀,不使用胶黏剂和涂料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福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三层共挤吹塑机组所在区域设密闭空间,人员出入口设置可启闭的门,在生产人员进入后关闭,同时在三层共挤吹塑机组方设置侧吸式集气罩,配套集气管道,并设置车间送风装置,形成车间负压,将废气强制性的向收集装置流动。有机废气经生产工序设置密闭空间+集气罩+两级活性炭+23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新建一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拆袋和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均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②危险废物:新建一个危险废物贮存间,位于车间内,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均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③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