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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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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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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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东侧屿宅村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1#实训信息综合楼(1栋,地上10F);2#体艺楼(1栋,地上3F,地下1F);3#实训楼(1栋,地上6F,地下1F);4#实训楼(1栋,地上6F);5#教学楼(1栋,地上6F);6#实验实训楼(1栋,地上5F);7#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1栋,地上9F)。此次新建教学综合楼的总建筑面积约69114.9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177.22平方米,占地面积约38146平方米。根据项目规划,本项目不设置医务室。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①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师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实验室第一道仪器清洗废水倒入专用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第二、三道仪器清洗废水经实验室“酸碱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③游泳池净化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①化学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经通风橱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楼顶排放;②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垫圈等减震措施;对各类机械设备定期检修、维护,防止设备异常噪声产生;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于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位置。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