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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4月16日)

来源:仓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4-1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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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电感器、电阻器、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16日-20264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传 真:0591-83820290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感器、电阻器、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建设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 29#楼一层和四层

福建欧中电子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因市场需求扩大,需提高生产能力、增加产能,建设单位拟在现有项目厂房内进行扩建,涉及建筑面积约212m2,本次扩建生产规模为:新增电阻器产能5亿只/年、电感器1000万只/年,扩建后预计全厂年产多层陶瓷电容器1000万只、电阻器产能5亿只、电感器1000万只。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喷淋塔用水和生活用水,喷淋塔用水来源于市政供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连坂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引入“旋流喷淋洗涤+动态除雾+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清洗废气、固化、打标废气经过活性炭净化器处理;激光调阻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同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振安装、隔声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