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华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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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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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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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1号2号楼四层 |
福建华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榕昌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华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1号2号楼,项目租赁福州柏物产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经营场所,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建设检验检测实验室,配置各类进口及国产仪器设备,主要建成理化实验室、高温室、气相室等,使用通风橱、COD消解装置和实验室纯水机等设备,主要从事水、气、声、土壤环境监测及其他咨询服务。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废液(实验分析废液、溶液配置废液、待测水样剩余废水)和初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规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后续洗及润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其中已基本不含重金属等一类污染物,项目实验室不涉及放射性废水;实验室外排废水采用“化学沉淀+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纳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室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较低,其中有机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酸性废气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振安装、隔声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