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社会养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82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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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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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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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社会养老中心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湖边村44号 |
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七栋楼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84512.2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6944.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7568.26m2),设置床位1300床,其中养老床位1100床,医院床位200床。 |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1#、2#自理楼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1#污水排放口);3#护理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北园路市政污水管网(1#污水排放口);6#二级康复医院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养老院5#护理楼、6#二级康复医院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和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湖边路市政污水管网(2#污水排放口)。 二、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检验过程涉及使用试剂的操作均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检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装置+紫外线消毒”处理后引至6#楼屋顶排放;2、1#、2#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地埋式设计,各个构筑物均采用全封闭方式,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各自通过管道引至3#屋顶排放;3、项目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油烟净化率为85%,油烟经净化后通过专用油烟井引至屋顶排放。 三、声环境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振安装、隔声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定点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