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的函》(榕发改价格〔202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的函(榕发改价格〔2021〕57号)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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