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报送本单位基本情况和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具体内容、格式见附件1、2,电子表格可从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价格收费栏目下载)。
二、2026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如发生收费项目增加、取消、暂停和收费标准调整、减免等情况均要在附件1及附件2中填写或备注说明,表中均要填写经办人员的手机及办公室电话。
三、区发改局将根据各收费单位所报送的材料,完成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资料核实和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区发改局联合区财政局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26年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四、有关收费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其他事项仍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执行。
附件: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报告表
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