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6年新增福州市仓山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补充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新增福州市仓山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新增福州市仓山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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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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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见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