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福州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规定。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福州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在职责权限内拟定全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六)贯彻落实福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八)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九)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介绍:
徐怀蘋(党组书记、局长、系统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施 亮 (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
林榕新(党组成员、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永培(党组成员)
林晞睿(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国(四级主任科员)
三、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年鉴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局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落实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科室负责人:王志;联系电话:0591-63210771。
(二)财务人事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拟订并实施卫健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实施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保障中心职责。科室负责人:池必清;联系电话:0591-63195910。
(三)行政审批科(规划发展科)。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牵头承担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涉及经济方面任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组织拟订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指南。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办理。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科室负责人:林燕华;联系电话:0591-83479003。
(四)医政医管和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及药事服务以及行风等行业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卫生信息网络直报。负责区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推进基层医改,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乡村医生管理。拟订中医药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室负责人:赵云;联系电话:0591-83479003。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指导卫生健康教育、健康科普。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承担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科室负责人:郑漳漳;联系电话:0591-63195916。
(六)监督科。负责指导开展医疗卫生、执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指导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协调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科室负责人:陈璐;联系电话:0591-83485850。
(七)家庭发展和老龄妇幼健康科(爱卫工作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承担生育服务与管理,对基层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落实计生奖扶制度,强化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承担区老龄委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科室负责人:刘朝晖;联系电话:0591-83479103。
四、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信息
1、区疾控中心
仓山区防疫站的基础上更名组建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承担全区的疾病防控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设有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科、防疫科健教慢病科、检验科等6个科室。
疾控中心主要开展全区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病、慢性病等重点疾病的监测与调查,负责和承担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卫生健康监督所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各项卫生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复核、许可、换证工作;参与食物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人陈鑫星,联系电话0591-83485273
2、区妇幼保健院
承担辖区内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幼儿园教师体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儿童入园体检、在园儿童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等工作任务。
负责人:郑漳漳(院长),联系方式:0591-83431547。
3、仓山镇卫生院
承担辖区10个村、5个社区共计6万余人口的公共卫生及基础医疗工作。职责范围有:临床常见病诊疗、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幼管理、健康教育、家庭医生签约、出生缺陷监测、应急救援等多维度健康保障工作。
负责人:高心淦,联系电话:0591-83299136。
4、城门镇卫生院
城门镇卫生院担负着全镇13.7万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家庭医生等服务,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妇幼管理、健康教育等健康服务,承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等。(单位负责人:杨武,139 0500 8906)
5、盖山镇卫生院
承担辖区内医疗、护理、急救、中医康复、特色科室建设等工作;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达贯彻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承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等工作。单位负责人:郑翼,158 5910 4458
6、建新镇卫生院
承担以下职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慢性病管理及康复护理;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妇幼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落实传染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做好疫情监测、预防消毒等工作;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协同上级医疗机构做好双向转诊,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主要负责人:刘甦,联系方式:0591—63502333
7、建新镇第二卫生院
承担辖区全周期健康管理任务:提供全科医疗、护理、急诊急救及中医康复服务,重点建设儿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依托检验科、DR室等医技单元,配备彩超机、DR等设备,实现常见病诊疗、慢性病干预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构建中西医结合的基层诊疗体系。(单位负责人:陈云海,135 9996 6894)
8、螺洲镇卫生院
承担以下职责:
1. 基本医疗服务:负责诊治辖区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老慢病等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指导。提供基本检查检验、急诊急救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合理用药指导。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组织预防接种,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随访等工作。同时,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3. 村卫生所(社区站)指导:对村卫生所(社区站)的医疗服务进行技术指导,规范诊疗流程,提升村医临床技能。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指导村卫生室完成各项公卫任务,确保服务质量与效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发展。
主要负责人:杨孝涛0591-88030071
9、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供住院诊疗、医疗护理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开展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提供医护上门、长护险评估、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院感管理、科教科研、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等职能工作,指导辖区内社区站开展业务工作,提高社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负责辖区内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协助开展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9项工作。开展死亡证明登记及死因调查工作。配合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薛丽丽,联系电话150 0500 9010
10、金山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山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医疗、护理、急救、中医康复、特色科室建设等工作;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达贯彻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承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等工作。(单位负责人:钟鸿燕,137 0506 3223)
11、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仓山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涵盖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同时,中心承担双向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提供中医保健、康复理疗等中医药服务项目,致力于全方位保障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负责人:王晓 联系方式:0591-63331737。
12、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服务临江街道、仓前街道2个街道9个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服务人口51725人。
负责人:王寒清
联系方式:133 8591 5513
13、三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三叉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基础医疗服务,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服务面积0.9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4.1万人,服务社区4个,是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的医联体单位。中心为福建省、福州市医保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用房面积为2000平方米,中心主要负责人陈丽,电话63117808。
14、上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上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具体包括预防接种、基本医疗服务,如中医科、康复科、全科、妇科等科室的诊疗;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等;还承担着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健康意识等职责。负责人为林方晨,联系方式为0591 - 83512361。
15、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仓山区下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为居民提供常见病诊疗、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管理及全科、中医、康复等综合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双向转诊和上门服务(家庭病床、长护险评估)。同时承担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其中包括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病管理等,并设有心理、减重等特色门诊。
负责人:张世炜,138 5902 1964
五、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8:30-12:00,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8:30-12:00,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七层
联系电话:0591-8347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