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主线,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建设责任根基
1. 深化思想理论武装。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第一议题”、党组会专题研讨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学习培训。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0次,落实“第一议题”16个,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研讨12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
2. 健全责任传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述法,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同步报告法治履职情况,做到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扎实做好有关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形成“一把手”带头抓、全员齐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3. 完善普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多种方式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积极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宪法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融入日常生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严格决策程序管理。我局与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将合法性审查贯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全过程。全年审核行政机关合同43份,行政执法案件2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合法。为维护政策法规统一性,我局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不规范文件。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实操能力。全局公务员及参公干部100%完成2025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力量,共组织9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3.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精神,我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突出协作配合。建立跨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协作机制,每半年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领域“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有效减少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等专项行动,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对我区农资、饲料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三是实行刚柔并举措施。采取刚柔并举执法措施,加强企业和种植户教育引导,重点关注农业企业因行政处罚造成经营困难等问题,及时纾困解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深化政务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24宗,办结224宗,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无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2.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撤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并根据省、市、区有关乡镇赋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向仓山镇下放9项行政处罚执法事项,组织对辖区各镇的农业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地指导。
3.推广应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我局充分利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在线网上查询。全部完成执法人员23人账号注册,2025年办理行政处罚11件,共罚没3.65万元,有效推动执法模式向线上智能、标准规范转变。
4. 规范复议应诉。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责任,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5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均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未发生败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不足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以发放资料、现场宣讲为主,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的力度不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返乡创业青年等重点群体的差异化普法服务不足,部分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仍需提升。
(二)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对新兴领域、复杂案件的查办能力不足,执法装备更新不及时,“非现场执法”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应用范围有限。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在岗人员法律专业背景薄弱,面对日益复杂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专业服务能力难以充分满足需求。
(四)制度建设与实践需求衔接不够
围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农业发展等新兴领域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善,部分现有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未能完全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理念培育,筑牢思想根基
1.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不少于6次,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2.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互联网+普法”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设“三农法治微课堂”,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内容,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
3. 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针对农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培训不少于8次,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 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升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重点工作,起草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推动新兴领域立法调研,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制度体系。
2. 规范行政决策管理,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3.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清理,确保政策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与发展实际相适应。
(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 实施执法提质行动,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重点提升复杂案件查办、执法文书制作等能力。
2. 推进执法装备现代化,更新完善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设备等执法装备,扩大“非现场执法”应用范围,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和效率。
3.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检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保障
1. 加强法治人才储备,通过公开招录、内部培养等方式,充实法制审核、法律顾问等专业岗位力量,建立“法规骨干+公职律师+外聘专家”的法律服务团队。
2.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依法履职情况与干部评优评先、晋升任用挂钩,对法治建设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3. 加大法治建设投入,保障立法调研、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改善执法工作条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026年,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短板弱项,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