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省、市最新收费文件没有出台前,还是按照原来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5〕3号见附件1)文件做好收费工作的精神,为做好春季学期工作,现强调如下:
1.由学生自愿征订《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的教辅材料费作为代办费管理,收支均要纳入学校账户实行代收代付。
2.校服征订范围仅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其他学段均无校服收费项目。
3.不论何种性质的公办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均全额免除保教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4.各类学校收费目录无项目不能收费;收费目录内代办费项目收支均要纳入学校账户实行代收代付。
5.请各校于3月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表双面打印后交到核算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榕教财〔2025〕3号)
2.2026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表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6年3月4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