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教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入园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将《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下达,请各园遵照执行。
附件:
1.仓山区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2025年秋季仓山区公办幼儿园及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3.2025年秋季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办园、省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表
仓山区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