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向我局申请拨付福州市人社局开发的2025年第三季度市属三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2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伤保险费185.4元、生育保险费186.18元、派遣服务费150元,小计521.58元;
二、公益性岗位4名就业辅助员:工伤保险费370.8元、生育保险费372.36元、派遣服务费300元,小计1043.16元。
三、公益性岗位44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伤保险费3924.3元、生育保险费3940.81元、派遣服务费3175元,小计11040.11元;
以上市属三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费用合计12604.85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