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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4年度首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11-1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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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受关税影响较大、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返还比例对应提高至50%和90%。

  经失业保险数据比对,仓山区2024年度第一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有谱质生物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等12121家企业(其中劳务派遣类、人力资源类企业需另行提交审核材料)。现将符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区将按规定并根据企业确认情况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

  名单中的用人单位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若在资金发放前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违法违规情况,将不予发放资金。

  平台网址:https://zwfw.rst.fujian.gov.cn(社会保险模块→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

  公示电话:0591-83442530

  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

  (邮编:350007)

 

  附件:仓山区2024年度首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