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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5年第三批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12-0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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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福建省康语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江苏通税(福州)律师事务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单位名称:福建省康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勇,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9号第13号楼第三层C311室。

  2.申请单位名称: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法人代表:韩英杰,企业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4号仓山万达广场A1座六层。

  3.申请单位名称:江苏通税(福州)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王晓辉,企业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广场A1-1601。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通过社保系统比对,认定这3家企业招收的11名青年符合见习补贴发放条件,按照文件要求给予企业补贴,共计112896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70796;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楼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联系人:陈女士。

 

  附件:仓山区2025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拟发放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