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夯实就业服务基础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拨付2025年第四季度区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派遣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
公益性岗位10月份至11月份8名劳动监察协理员:工伤保险费494.4元、生育保险费496.48元、派遣服务费400元,小计1390.88元;12月份11名劳动监察协理员:工伤保险费339.9元、生育保险费341.33元、派遣服务费275元,小计956.23元。
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费用合计2347.11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5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