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榕国房函〔2025〕1210号”和“榕国房函〔2025〕1248号”文件,2020年仓山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中2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2户变更保障标准。现将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仓山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7079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2室,邮编:350007。
附件:仓山区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拟取消保障资格、变更保障标准人员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仓山区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拟取消保障资格、变更保障标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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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证件号码 |
原保障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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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清丽 |
352225199011****** |
三人型 |
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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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楦福 |
350521199301****** |
二人型 |
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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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佩伟 |
350321199604****** |
二人型 |
二人型变更为三人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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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梦玲 |
350122199203****** |
一人型 |
一人型变更为二人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