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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拟取消保障资格、变更保障标准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10-3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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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榕国房函〔2025〕1210号”和“榕国房函〔2025〕1248号”文件,2020年仓山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中2户自愿放弃保障资格、2户变更保障标准。现将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仓山区人才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和意见。电话:8357079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苑3号楼512室,邮编:350007。

 

  附件:仓山区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拟取消保障资格、变更保障标准人员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仓山区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型、D型保障对象拟取消保障资格、变更保障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申请人 

证件号码 

原保障标准 

备注 

1 

潘清丽

352225199011******

三人型

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

2 

潘楦福

350521199301******

二人型

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

3 

李佩伟

350321199604******

二人型

二人型变更为三人型

4 

陈梦玲

350122199203******

一人型

一人型变更为二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