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莉、邹文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住宅小区健步道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已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在早期规划建设时,对配套设施预留的土地资源较为有限,目前土地使用情况基本已确定,可用于新增健步道的土地稀缺。若要在现有老旧住宅小区内新增健步道,很大程度需要依托老旧小区整治实现,且提升工作不仅涉及市级规划建设等审批部门,也需充分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因规划变更可能占用小区绿化、公共空间等影响到业主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协调难度较大。目前,我市现行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尚未列入新建健步道的项目及资金,若后续有此类项目及资金,且上述前提条件均满足,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我区将积极对接市级规划审批部门,依据相关条例,加强对健步道等健身休闲设施的规划引导。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