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配套政策鼓励生育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5〕2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消费,福州市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榕建规〔2025〕24号),明确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在福州市四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分别享受最高3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补贴由房企代办并直接抵扣房款,政策实施期限为半年。
按照该通知要求,仓山区房管局负责辖区内补贴申请材料的受理与初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购房家庭资格、购房信息及补贴标准的审核核验,及时报送审核结果,并同步做好政策宣传、群众咨询答复等工作,确保政策规范有序落地。今年以来,我区共受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申请46户,拟发放购房补贴约127万元,有效减轻了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好补贴申请审核、群众咨询答复等后续工作,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及时梳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把生育友好型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更好支持多子女家庭安居宜居。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