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远德、王瑞珍、冯文阁、苏一鹏、连珍妮、林坚、倪若凡、魏红娟、于小伟、陈恕武、陈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引导和监督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筑牢业委会规范运行根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物〔2025〕30号)要求,紧扣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2026年工作部署,以党建引领推动仓山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显著提升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构建并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的服务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小区治理效能。由区房管局牵头指导各镇街,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工作的全局统筹。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及时对接属地镇街,精准解决组建流程中的程序性、政策性等疑难问题,严格把关各环节规范操作,确保业委会组建全程合法合规、高效推进;指导各镇街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对小区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应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七十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第七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由属地镇街、社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由小区业主共同商议此事。需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授权小区物业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临时管委会)方可实施。
二、规范业委会权力运行,整治内部排挤乱象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合法权益。2025年区房管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两次召集仓山区各镇街及社区于美墩苑16楼会议室召开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会议。会上,区房管局强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质量、增强居民自治能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具有关键作用。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业主的宣传工作。并在会上就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培训。从筹备小组的组建、业主大会的召开,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备案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具体解决方案。我局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指导属地镇街社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管理规约》、《议事规则》两个示范文本下发至各属地镇街,要求其认真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前各镇街正积极落实推动成立。区房管局指导各镇街针对已经成立的业委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进行监督和管理。各镇街每年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和公示。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委会履职服务水平
近年来区房管局指导仓山区各属地镇街成立业委会,并要求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属地镇街、社区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小区党支部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并逐步提高党员进入业委会比例,鼓励小区党支部党员与业委会或物业企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日前仓山区部分物业小区已陆续成立小区党支部(如临江街道三盛巴厘岛小区等)。同时我局将继续推进物业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引导和监督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