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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4-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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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物业及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常态化养护机制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区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持续改善,但无物业及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维护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不仅影响居民日常出行,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全面摸排底数,建立问题清单 

  建议由属地镇街牵头,组织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无物业及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摸清设施完好率、故障点位、维修响应时间等情况,建立“一区一档”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精准施策提供基础支撑。 

  二、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养机制 

  区房管局督促物业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常态化养护工作,确保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行。针对无物业小区,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社区兜底、居民参与”的原则,明确社区居委会为楼道照明设施日常管养的第一责任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业主自治、聘请专业电工兜底维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保障等方式,确保“有人管、有人修”。 

  三、拓宽资金渠道,保障维修经费 

  建立“公共收益出一点、居民筹一点”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属地镇街社区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楼道灯作为共有设施的重要意义,增强居民公共意识,以楼栋为单位设立“照明维护基金”,鼓励小区依法依规利用公共收益、居民自筹等方式补充维修基金。 

  四、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常态长效 

  建议将无物业及老旧小区楼道照明设施养护情况纳入镇街、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定期组织“回头看”,对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维修响应不及时地进行通报提醒。同时,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参与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通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多方协同,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亮灯”问题,让老旧小区居民在细微处感受到城市治理的温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