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成立机制建全建好小区业委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筑牢业委会规范运行根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物〔2025〕30号)要求,紧扣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2026年工作部署,以党建引领推动仓山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显著提升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构建并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的服务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小区治理效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物业服务区域的划定标准以及业主大会的筹备主体、启动条件、筹备组组成与运作机制等核心事项,作出了更精细化的法律规定,提供了明确且完备的法律依据。区房管局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及时对接属地镇街,精准解决组建流程中的程序性、政策性等疑难问题,严格把关各环节规范操作,确保业委会组建全程合法合规、高效推进;指导各镇街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对小区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应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七十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履行以下职责:(三)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和第七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由属地镇街、社区牵头召开业主大会,由小区业主共同商议此事。需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授权小区物业企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临时管委会)方可实施。
二、规范业委会权力运行,整治内部排挤乱象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合法权益。2025年区房管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两次召集仓山区各镇街及社区于美墩苑16楼会议室召开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会议。会上,区房管局强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质量、增强居民自治能力、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具有关键作用。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业主的宣传工作。并在会上就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培训。从筹备小组的组建、业主大会的召开,到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备案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具体解决方案。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与傲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作为特邀嘉宾,在会上深度解读小区日常管理的实操细则与经验成果。我局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指导属地镇街社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管理规约》、《议事规则》两个示范文本下发至各属地镇街,要求其认真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前各镇街正积极落实推动成立。区房管局指导各镇街针对已经成立的业委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进行监督和管理。各镇街每年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和公示。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房管局组织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大会,会上明确要求各物业企业主动对接各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形成宣传合力。各物业企业需充分利用业主微信群、小区公众号等线上渠道,以及小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媒介,配合发布业委会成立的政策解读、流程指南、进度公示等内容。同时,借助本地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宣传资源,引导业主正确认识业委会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共同营造公开透明、有序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小区自治管理迈上新台阶。为进一步优化小区业主决策流程,提升业主自治效率,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研发“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创新推出线上投票功能。该平台操作流程已同步至全市各属地社区,社区将协助做好业主引导与操作指导工作,确保线上投票过程规范透明、结果真实有效,为小区自治决策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撑。
四、以示范为抓手 加快推进全面覆盖
2024-2025年,区房管局及相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交流机制,分批组织辖区物业企业赴仓山区傲梅苑等小区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学习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实施细则,重点学习消防设施改造、垃圾分类屋标准化建设等先进经验。通过搭建“标杆引领、互学互鉴”的交流平台,推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为打造安全有序、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奠定坚实基础。经向仓山区金山街道核实,目前街道已统筹安排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对天鹅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截至目前,天鹅湾小区内部分热心业主已主动对接社区,积极参与筹备工作,为后续召开业主大会、推进小区自治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优化成立机制建全建好小区业委会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