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市场监管〔2024〕57号 签发人:黄文忠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330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承办单位办理结果:A类]
黄雄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本市快递人员合法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提案由我单位分办,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四是建议稳定快递行业收寄价格,设底线,避免因揽收恶意竞争”等事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物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我局依照职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快递行业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
一、强化价格监管,整治违规收费。重点清理整顿价外违规收费问题,检查是否落实快递服务明码标价制度,是否存在价外加价、二次收费、误导性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查处投递环节以超派送范围或以经营困境等为由,强行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投递费,以及快递网点强制收取额外费用或强迫客户接受延伸服务等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维护市场秩序。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结合执法职责和实践经验,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快递行业经营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切实增强快递行业经营者自律意识,严厉打击快递企业乱收费、恶性竞争等行为,切实维护快递行业市场秩序。
三、强化行业自律,实现自我监管。我局将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协助其成立寄递物流行业协会。按照“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运行、自我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和行业自律作用,规范寄递物流企业的市场行为,指导监督快递行业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今后,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快递行业市场主体的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对快递业的价格行为监管,规范全区快递企业的价格行为,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长期公示,提供服务之前,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进一步维护快递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快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
区政府分管领导: 谢能丰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 宋立华
经办人员: 徐徐 联系电话: 63331450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印发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