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骥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动力车自燃、新能源汽车自然事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城区交通秩序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7号)及《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房[2024]30号)有关要求,为提升我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里部署,区房管局通过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大会责成各物业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感谢您对禁止电动车上楼的建议。区房管局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张贴禁止规定,并告知业主相关安全风险。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梯(电梯)、上楼、入户,避免电动自行车爆燃事故发生。并积极推动电梯内增设智能感应报警系统或加装阻碍物,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同时责成各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楼道及消防通道的巡查力度,对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乱拉电线充电等行为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属地消防、城管等部门报告。
二、感谢您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建议。区房管局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做好区域防患警戒隔离,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区房管局积极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常识性和警示性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电梯广告、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遣、安全出口等区域,张贴宣传图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普及有关电梯、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区房管局责成物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安装智能充电设施,实时检测充电状态,预防过充、短路等安全隐患。
三、感谢您对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的建议。区房管局督促各物业企业在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加设自动喷淋系统或是自动感应式悬挂式干粉灭火器,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加强消防通道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同时区房管局联合各镇街将物业小区日常监督检查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结合,督促物业落实工作职责。
四、感谢您对设立电动车停放保安值班机制的建议。区房管局督促各物业企业设立电动车停放保安值班机制,对电动车停放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装运营单位等相关部门,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并向小区业主征询电动车集中停放点的安全管理意见,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
专此答复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