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物业管理日常事务以属地为主。根据《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中关于镇街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区房管局转变职能,加强对各镇街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了以镇街为主导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由各镇街具体负责,针对小区业主反映的各类物业管理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有效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同时,区房管局联合各镇街将物业小区日常监督检查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对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全面监管,督促物业落实工作职责。
二、稳步推进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并营造良好物业管理舆论宣传氛围。业主委员会是反映业主意愿,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运作的重要自治组织。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镇街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出具备案证明;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区房管局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培训镇街开展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现各镇街基本运作良好。同时区房管局通过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大会督促仓山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小区热心业主、属地镇街及社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相关事宜。对于小区内业主的矛盾与纠纷,可通过属地镇街及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沟通协调,保障双方合法利益。
三、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准入退出机制的管理。1、针对新建交付使用的小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榕房物〔2007〕1183号),开发建设单位需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2、对于由小区业主大会根据《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决定选聘的物业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由区房管局指导,镇街、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关于退出机制管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退出该物业服务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预收或者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其账目以及其他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配合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区房管局通过召开全区物业企业大会督促仓山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属地镇街、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服务。
四、加强小区监管力度。区房管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建建(2023)4号)的规定,责成物业企业需告知装修人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在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如实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依法处理。同时督促物业你企业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小区的违章现象进行执法。
五、鼓励小区创新管理模式。对于盘活小区公共部分,扩大小区盈利空间事宜,需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授权小区物业企业或小区热心业主方可实施。对于小区开展养老服务事宜,近年来仓山区小区物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及社区开设“长者食堂”,老人活动中心等相关活动。日前区房管局责成全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及社区开展小区各项养老便民等服务工作。
六、推进物业行业党建引领工作。近年来区房管局指导仓山区各属地镇街成立业委会,并要求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属地镇街、社区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小区党支部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并逐步提高党员进入业委会比例,鼓励小区党支部党员与业委会或物业企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目前仓山区已开展党建引领工作,物业小区已陆续成立小区党支部。同时我局将继续推进物业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
专此答复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