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勇 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仓山区从2012年开始每年对符合整治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
1、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针对老旧小区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的整治及提升,整治内容包括小区绿化及绿化带补植、路面硬化及修复、雨污管网的整治、安装路灯、监控系统等及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等。
2、为避免重复施工,在开展小区整治过程中,邀请邀请各大运营商、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前期阶段,通过征集业主意见并将业主的建议化为设计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整治期间,属地镇街、社区协调业主相关诉求,整治后加强长效管理,保持整治效果。
3、由属地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选择聘请专业化物业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社区代管三种管理模式之一对综合整治过后的老旧小区进行长效管理。2015年,区房管局制定《仓山区老旧小区规范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于当年开始实施,要求各镇街成立宜家物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尚未实行专业物业企业管理或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服务管理,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防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服务,并对服务标准予以明确。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专此答复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