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林兵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成立小区业委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是反映业主意愿,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运作的重要自治组织。区房管局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依法依规的培训镇街开展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镇街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出具备案证明;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区房管局通过要求仓山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小区热心业主、属地镇街及社区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关于调整投票方式的建议。经了解,目前福州市房管局正与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积极研发搭建业主参与表决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待平台运行后,区房管局将第一时间向各镇街宣传指导平台运行方式方法。
三、加强小区宣传教育。区房管局已发文通知全区物业企业通过LED屏、梯视广告、宣传栏及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感。提高小区业主的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小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加强小区业委会的管理的建议,欢迎您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