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经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公司从业人员从业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注意到,法律咨询公司长期存在设立门槛低、手续简单,部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低下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不仅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更冲击了法律服务业的生态,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行业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
自2004年5月国务院取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的行政审批以来,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设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也不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管。您的提案建议一是提升对于法律服务公司的监管力度。二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增设考核筛选及培训机制。三是制定收费、服务标准及业务范围。四是设立服务事项备案制及评价机制。五是降低从业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关于第一至四项建议,因我局对法律服务公司无监管权限,故我局无法对法律服务公司进行监管。关于第五项建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司法部组织的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我局无降低考试门槛的权限。据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法部正联合起草相关规章,部署对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也将立足职能,结合市情,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和投诉查处力度,针对律师与法律咨询公司不正当业务往来、私自接受委托的情况,及时将线索移送市司法局。对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等违法行为,通过采取有力监管举措,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提醒公众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规避法律服务机构选择风险,同时引导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律师队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法律咨询公司擅自变更办公地点、超越经营范围、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重点监督律师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规合作等问题,及时将线索移送市司法局,推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此答复
区政府分管领导: 叶晓瑜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 王坚
经办人员: 郑志 联系电话: 83139753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