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仓山区中小学开展研学实践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仓山区教育局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构建推进研学旅行的工作体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
1.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实践工作规划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等 9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研学旅行实施的目标任务、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工作措施,强化研学旅行育人功能,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融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相结合,每学年研学实践时间,小学四至六年级期间安排3天,初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4天,高中一至二年级期间安排5天。通过研学实践增强书本知识与自然实践的相互融合,让学生集体走出校门,在旅行中学习研究。
2.加强课程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教育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与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设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营)地。先后组织遴选了春伦茉莉花茶文创园、山海恒达教育产业中心、梁厝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等5家仓山区属地内的福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指导学校、基地建立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实现对学校、学生评价方式的转变和导向。明确要求学校将中小学研学教育纳入学校育人的总体内容,建立起具有学校特色的研学教育课程体系,学校根据区域优势和特点,制定学生参与研学教育培养需求方案。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活动、“百校结百村”共建活动,组织15所城区文明校园与15个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结对子,分批次深入开展振兴乡村主题志愿服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结合实际举办暑期亲子游。通过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
3.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基地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校外研学实践活动的监管,保障师生研学实践的安全,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文件精神和仓山区研学实践活动管理意见,仓山区教育局定期对学校选择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开展抽查,对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研学实践场所要求及时整改。同时,为做大做强本区研学旅游品牌,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结合“文化+旅游+教育”特色,做热研学旅游市场,支持本土研学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春伦茉莉花茶文创园、山海恒达教育产业中心观光工厂获评市级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指导企业加大文旅产品供给,策划茉莉花茶制作、标本制作等研学优惠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科技实践活动。2024年年底,由福州市教育局主办,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承办的福州市研学实践(劳动教育)专项培训班,对福州市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基地、营地负责人开展培训,通过参观厦门、泉州等地的优秀做法,学习课程开发、运营机制、管理制度、质量评估、安全管理等先进经验,加快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教育体系。
4.加强制度保障,形成监管合力。为加强仓山区校外教育工作统筹协调,规范校外教育相关重要事项决策与管理流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仓山区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教育局、文体旅局、财政局、发改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团区委、区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加强对校外实践场所检查监管,指导基地、营地的建设与发展。
5.加强研学经费保障,规范费用收取。严禁由家委代收研学费用,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向家长和学生详细说明费用构成,严禁乱收费行为,确保费用合理合规。相关费用由家长通过“e福州”缴费平台缴交,避免现金结算带来的廉政风险。学生研学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食宿、赴福州市外交通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庭承担,福州市内研学交通费用由学校生均经费列支,教师食宿和交通费用列学校差旅费开支,对家庭困难的学生,由学校向研学营地申请免除研学相关费用,形成以政府、家庭、企业共同承担的研学经费保障体系。
6.规范研学机构选择,结果向社会公布。要求各校严格筛选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课程丰富且安全保障到位的研学机构合作。由《福州市各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录》内的民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承接社会实践、研学实践等活动的,可实行3家(含)以上比较择优确定承办方。研学工作安排需由学校直接与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方对接,严防“第三方”人员机构转介渔利、损害群众利益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要求各校在校外设立信息公开栏,将负责学校研学实践、劳动实践活动的基地(营地)名称、资质情况、收费标准、课程内容、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家长、师生和社会监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对研学实践工作的关注。下一步,仓山区教育局将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运行,推动全区研学实践工作全面深入规范持久开展。
专此答复
区政府分管领导: 叶晓瑜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 廖 青
经办人员: 黄 凯 联系电话: 15280425559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