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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仓山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2630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4-2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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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前锦新城1号地安置房电梯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房管局指导城门镇督促在管物业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要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检修维护工作,物业企业必须全面公示电梯维保记录、故障处置记录、确保居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物〔2024〕93号)文件精神,对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可以申请超长期国债支持完成电梯的更新改造。 

  目前补助标准是根据市住建局的通知,2026年老旧电梯更新国补资金有变化,分楼层高低予以不同金额补助。9层(站)及以下的定额补助10万元,10-18层(站)的定额补助15万元,19层(站)及以上的定额补助2 0万元。有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老旧电梯超出部分补助金额部分,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其他不符合超长期国债的电梯更新改造,可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都可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改造。由所属镇街、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询业主意见,是否愿意启动维修资金或通过业主自筹资金的方式或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进行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区房管局会积极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对于电梯老化急需维修的,可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启动紧急程序对电梯进行维修。 

  区房管局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5〕189号)及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6〕3号)等相关文件来开展维修资金的使用与审核工作。 

  目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及开展信息备案入库工作的通知》提到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已建设完成,正在试运行,可以进一步推动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全程网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为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全流程网上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网上办理业务流程》。 

  通过对旧住宅小区电梯的更新改造,保障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生活舒适的宜居环境。 

  专此答复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4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