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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3-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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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1月至202612月 

  二、检查对象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相关主体:包括垃圾处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涉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常态化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必须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规定,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过程合法合规、全程留痕。

  2.加强协同配合:各科室、中队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市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及时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承办处室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抽查比例

是否涉企

1

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执法科、环监科、各镇街中队

1. 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情况,包括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合理、容器是否完好无损且标识清晰。
2.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检查各类垃圾是否正确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有无混投现象。
3. 生活垃圾运输环节,查看运输车辆是否密闭、有无沿途抛洒滴漏,运输时间和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处理工艺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处理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专项检查

常态化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