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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承办处室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是否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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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游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旅发中心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现场检查 |
2 |
出境旅行社5%,国内旅行社1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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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科 |
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进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限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 |
2 |
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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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娱乐场所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科 |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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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2 |
3%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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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 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体育科 |
1.经营者应当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2.经营者应当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3. 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4.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
现场检查 |
1 |
5%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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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综合查一次”)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科 |
1.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2.是否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 |
现场检查 |
1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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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所在地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查一次”)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科 |
1. 检查从业人员登记簿、营业日志、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或限制入内警示标志; 2. 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 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是否含有禁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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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1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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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市场科 |
1. 是否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2. 游艺娱乐场所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是否未按规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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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1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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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综合查一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福建省旅游条例》 |
旅发中心 |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
现场检查 |
1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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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 |
《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 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
体育科 |
1.经营者应当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2.经营者应当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3. 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4.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
现场检查 |
1 |
5%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