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
二、检查对象
1.仓山区重点用能企业
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
三、检查方式
1.专项检查
2.双随机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1次/年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每个检查对象开展1次现场检查,选派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
2.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
附件: 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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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承办处室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是否涉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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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源利用效率的监督检查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
行政审批科 |
1.上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措施 2.节能宣传教育及岗位节能培训 3.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4.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及备案等相关资料, |
专项检查 |
1次/年 |
100% |
是 |
| 2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
行政审批科 |
1.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2.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 4.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1次/年 |
5%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