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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社会救助咨询和举报热线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4-0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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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困难救助等,申请社会救助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我市当前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70元)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低保边缘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倍(970元-1940元)之间,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8倍的家庭。相关收入、资产认定范围参照低保认定标准执行。 

  四、临时困难救助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原则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五、社会救助申请材料 

  1.社会救助申请表;2.诚信承诺书;3.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居民身份证;5.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核对授权书。 

  六、社会监督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信息在村(居)、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发现违规领取救助金的情形,欢迎举报。 

  七、仓山区社会救助咨询和举报电话 

福州市仓山区社会救助咨询电话 

乡镇(街道) 

咨询电话 

仓山镇 

0591-83597153 

城门镇 

0591-83312569 

盖山镇 

0591-83453123 

建新镇 

0591-28056805 

螺洲镇 

0591-83505702 

金山街道 

0591-88192632 

仓前街道 

0591-63187616 

东升街道 

0591-88368587 

对湖街道 

0591-88080035 

临江街道 

0591-83502191 

三叉街街道 

0591-83570126 

上渡街道 

0591-83327393 

下渡街道 

0591-63503395 

区民政局 

0591-88366973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