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福州荣耀物流有限公司:
郑明(公民身份号码350***********3759)于2025年3月17日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郑明称其于2024年2月15日入职你司,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24年4月19日3时44分左右,郑明受你司安排在福州市马尾区国道104线2313公里500米双峰村公交车站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受伤。郑明要求认定该起事故为工伤。我局于2026年4月1日到你司注册登记地址现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发现你司并未在注册登记地址办公,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福州市仓山区举证通知[2026年]010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期满后七日内就郑明的主张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局,不按时提交证据材料或不提交证据材料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送交材料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1层(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591-83802763。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4月0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