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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5月-12月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5-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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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5月至202612月 

  二、检查对象 

  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相关主体:包括垃圾处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环卫作业企业

  三、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日常检查:每月12次到15次。

  综合查一次:一年两次。

  “双随机、一公开”:一年两次。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对检查对象的抽取要求:对辖区内12345投诉件中投诉频繁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违法企业进行检查。

  2.严格遵守“扫码入企”规定: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必须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规定,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过程合法合规、全程留痕。

  3.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录入工作按照扫码入企规定,将行政检查事项规范录入“闽执法”平台,对于不按规定录入造成的执法不规范现象,将约谈责任人并进行严肃处理。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承办处室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是否涉企

1

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环监科

1. 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情况,包括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合理、容器是否完好无损且标识清晰。
2.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检查各类垃圾是否正确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有无混投现象。
3. 生活垃圾运输环节,查看运输车辆是否密闭、有无沿途抛洒滴漏,运输时间和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4.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处理工艺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处理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日常检查、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抽查

日常检查:每月12-15次。

专项检查:综合查一次一年两次、双随机抽查一年两次。